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(GB50325-2006)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与2001年联合发布,与2002年实施,并在2006、2010、2013年做了相关修改。
类型 | 适用范围 | 国家标准 |
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| 住宅、医院病房、老年建筑、幼儿园、学校教室等建筑工程 | 检测指标 | 标准值(mg/m³) |
甲醛 | 0.08(mg/m³) |
苯 | 0.09(mg/m³) |
TVOC | 0.50(mg/m³) |
氨 | 0.20(mg/m³) |
氡 | 200(Bq/m³) |
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| 办公楼、旅店、文化娱乐场所、书店、图书馆、展览馆、体育馆、商场(店)、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、医院候诊室、饭馆、理发店等公共建筑 | 检测指标 | 标准值(mg/m³) |
甲醛 | 0.10(mg/m³) |
苯 | 0.11(mg/m³) |
TVOC | 0.60(mg/m³) |
氨 | 0.50(mg/m³) |
氡 | 400(Bq/m³) |
室内空气检测前需要关闭门窗1个小时,柜子和抽屉全部打开,房间里面不要留下任何装修所剩下的材料(比如:尤其、板材等),温度最好在23℃以上,这个室内空气检测标准是用来工程施工、工程检测以及竣工验收的衡量标准。
注释:民用建筑工程分为以下两类
I 类民用建筑工程:住宅、医院、老年建筑、幼儿园、学校教室等
II类民用建筑工程:办公楼、商店、旅馆、文化娱乐场所、书店、图书馆、展览馆、体育馆、公共交通等候室、餐厅、理发店等